关于成立青阳县“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时间:2024-04-29 18:24:45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按照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决定成立青阳县“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法志愿者队伍机构设置
根据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要求,成立青阳县“八五”普法志愿者大队。县普法志愿者大队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县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大队长由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大队下设1个县直单位中队、1个县直法律服务中队和11个乡镇中队。
二、普法志愿者队伍组成
普法志愿者队伍由从事司法、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学教育的人员,法治新闻工作者、法治文艺工作者、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工作者,以及热心于普法事业的各行业人员组成(县直单位中队、县直法律服务中队、乡镇中队普法志愿者人员名单附后)。
三、普法志愿者工作职责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县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参与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群众对法治青阳建设的满意度和对“八五”普法的知晓度。
2.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积极参加面向社会大众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和法律服务等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繁荣法治文化。
3.普法志愿者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参加培训和自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水平。根据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形式、新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有关要求
各中队志愿者要服从县大队的安排部署,按照要求参加公益活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参加公益活动的,应及时向所在中队申请退出,所在中队要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报县大队。
联系电话:2570505
县法宣办邮箱:qyxfxb@163.com
附件:青阳县“八五”普法志愿者名单
青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为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按照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决定成立青阳县“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法志愿者队伍机构设置
根据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要求,成立青阳县“八五”普法志愿者大队。县普法志愿者大队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县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大队长由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大队下设1个县直单位中队、1个县直法律服务中队和11个乡镇中队。
二、普法志愿者队伍组成
普法志愿者队伍由从事司法、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学教育的人员,法治新闻工作者、法治文艺工作者、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工作者,以及热心于普法事业的各行业人员组成(县直单位中队、县直法律服务中队、乡镇中队普法志愿者人员名单附后)。
三、普法志愿者工作职责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县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参与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群众对法治青阳建设的满意度和对“八五”普法的知晓度。
2.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积极参加面向社会大众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和法律服务等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繁荣法治文化。
3.普法志愿者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参加培训和自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水平。根据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形式、新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有关要求
各中队志愿者要服从县大队的安排部署,按照要求参加公益活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参加公益活动的,应及时向所在中队申请退出,所在中队要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报县大队。
联系电话:2570505
县法宣办邮箱:qyxfxb@163.com
附件:青阳县“八五”普法志愿者名单
青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附件:
青阳县“八五”普法志愿者名单
青阳县“八五”普法志愿者大队(209人)
大队长:芮 峰
县直单位中队(67人)
中队长:张 宣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人) 周彩霞、吴俊杰
县档案馆(2人) 钱 燕、王润萍
县发改委(2人) 安治国、周 晨
县人民法院(2人) 章 珂、纪素娟
县交通运输局(2人) 王一帆、程 玮
县科技经信局(2人) 房立真、孙绪润
县市场监管局(2人) 熊青青、徐 慧
县统计局(2人) 华 俊、陶斯慧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人) 陈 冉、刘 娟
县政务服务中心(2人) 刘 恒、周 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人) 王 艳、陈小芬
县医疗保障局(3人) 罗荣军、李 刚
孙阿龙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人)操翠红、陈丽君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7人) 章青梅、张 蓉
高 言、王 潮
汤 磊、孙法悟
唐安义
县住建局(5人) 陆侦山、唐世伟
汪 琦、徐迪强
田 岚
县卫健委(2人) 阚海建、雷鸣宇
县教体局(2人) 王肇麟、张 炫
县文化和旅游局(2人) 李 欣、沈玲丽
县财政局(2人) 项之明、江 红
县税务局(3人) 张 兴、吴佳丽
张 慧
县司法局(10人) 戴章林、伍姗姗
王国庆、高 恺
胡 筱、胡 婷
黄杰卿、乔 婧
戴 理、王富华
县投资促进局(2人) 史文贵、查晓飞
县林业局(2人) 陈 萌、窦道寅
县审计局(2人) 李友谊、汪冬冬
县直法律服务中队(25人)
中队长:杨 群
安徽典司律师事务所(10人) 罗时浩、汪春明
陈 龙、章 瑞
胡 娟、徐 勃
金 媛、操盈盈
黄 杰、李成龙
安徽修实律师事务所(5人) 程 瑶、施孝刚
顾小兵、杜 瑶
董丽军
安徽青华律师事务所(5人) 王 璐、程 聪
汪向天、陈经玲
刘 健
安徽铜池律师事务所(4人) 李辉琛、孙倩芸
王 康、王冬冬
蓉城镇中队(10人)
中队长:何 佳
丁 勇、伍洪兵、田海峰、王 旭、周龙茜
方 倩、董 璐、刘 志、胡佳慧
丁桥镇中队(10人)
中队长:邹贤振
施庆由、朱玲玲、陈照明、汪施成、朱 芳
田 源、曹英文、王中启、方明亮
杜村乡中队(13人)
中队长:王 强
任利军、胡传彬、江文彬、姜艺华、刘超海
刘法泉、钱炜炜、王生鹏、王世程、吴寅生
朱立平、丁树茂
酉华镇中队(10人)
中队长:朱义峰
施世庆、胡志峰、舒 畅、查晶晶、沈钧辉
宋 川、吴 永、项 音、吴德文
乔木乡中队(10人)
中队长:王文胜
陶 伟、包 林、刘旗旗、金彩虹、朱子林
陈 飞、赵继峰、董谈勇、许竹林
木镇镇中队(10人)
中队长:苏 阳
周雍敏、房 昊、杜志义、张再胜、朱红霞
柏毅超、孙 扬、祖 育、王方园
朱备镇中队(10人)
中队长:王 楠
周彤心、吴华诚、刘 昭、桂 恒、黄剑杰
黄飞飞、翟 晨、王安宁、姚 斌
陵阳镇中队(10人)
中队长:朱鹏志
王 雷、葛俊楠、周 伟、徐胜兰、吴 丹
钱锦华、项思洁、宋智康、苏 昆
新河镇中队(10人)
中队长:沈 阳
张广义、储南岳、刘易航、刘妍艳、罗雅琴
罗英杰、姜丽华、赵 贤、张元涛
杨田镇中队(13人)
中队长:姜华安
王占利、房 芳、陈 思、王先富、徐 超
施 敏、黄小俊、张东发、潘小马、施祖德
张大寨、徐呈祥
庙前镇中队(10人)
中队长:傅明聪
孙 勇、汪 飞、汪 飞、张文梁、袁治国
王恒建、吴兆忠、赵烈强、宁鹏程
我要评论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