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践行“枫桥经验” 多元联动做实基层治理
近年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积极构建“一核主导、多元联动、案结事了”的“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联动模式,构建法治“同心圆”,进一步发挥基层政法资源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进基层矛盾多元联动化解,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围场、法治围场。
着眼“一核主导”,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意见,成立“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司法局局长、县信访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以人民调解工作为依托,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对工作的推进指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在本乡镇推行“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落实意见,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乡镇党委书记负责牵头抓总,乡镇政法书记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队、调委会等资源力量,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等情况,制定工作对策,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村(社区)依托村级综治中心,统筹发挥“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名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支部+法官、辅警、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专群协作联动机制,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安全隐患。
强化多元联动,该县以推进“七好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依托,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推进“驻所调解室”“两所一队联合工作机制”建设,对由派出所受理可以进行调解的案件,积极参与调处。开展分业、分类、分众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宣传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
基层法庭强化“诉源治理”,以半截塔人民法庭“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诉源治理”为试点,召开现场会议,以点带面,以乡镇基层人民法庭为中心全面推开,建立乡镇(村)法官工作站(室)、巡回审判点和特邀调解员制度,融合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司法服务、一站式法治宣教。依托“一村(社区、校)一法官”工作机制,建立远程IP视频寻呼系统,将法官工作站(室)打造成为智能化服务集合场所,与法庭“诉源治理信息化数据中心”对接,实现“群众呼叫,有需必应,即时连线”的高效对接模式。
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多种手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依法办案与诉源治理的有效衔接,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派出所结合辖区治安特点,借助“一村一辅警”建设,对重点地段、区域开展巡查,加强安全防范,增强见警率及管事率。加强与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协调联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等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治安刑事案件,及时通报其他基层政法单位和乡镇政法书记,对引发案件的源头性矛盾共同开展调处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多元化解矛盾。
行政执法队主动将执法力量融入社会治理,发挥专业优势化解矛盾纠纷,与辖区法官、民警、调解员、网格员建立常态联勤、防控联动、风险联处机制,集成执法、管理、服务功能,联动开展事件处置,接受群众咨询求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
围场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基层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行政执法队等部门多元联动化解矛盾,形成“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统筹施策、合力攻坚、齐抓共管”,让案结事了,构建问题联治、风险联防、矛盾联调、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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