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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升:谈国家治理的灵魂、根本和基础

时间:2020-03-03 22:32:09 来源: 编辑: 阅读: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李永升

 

摘要: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以来,对于如何治国理政,从国家领导人到一般的专家学者,都对其进行了多方位解读。然而,要使国家得到更好地治理,我们必须高举科学发展观的大旗,坚持走和谐社会的道路,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这是因为科学发展观是治国之魂,和谐社会是治国之本,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治国之基。提倡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我们必须正确地处理好它与以上三者之间的关系,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是充分和谐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定位是以人类为本的社会,因此,和谐是世界的本质,是世界的归宿,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社会发展规律。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谈治国理政,都离不开这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只有将其与国家治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的明天、光明的未来。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告诉我们,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也是人类社会的最终归宿,究其本质她是一个充分和谐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人类历史上最科学、最合理、最先进、最完美的社会,她是以人类为本位的社会,也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共产主义理论,胡锦涛总书记经过几十年来的反复研究,对其可以说是明察秋毫,理解到位。可以这样说,因为科学发展观揭示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存在的基础,和谐社会揭示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以人为本充分彰显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定位,因此无论是科学发展观还是和谐社会的理论,到共产主义社会都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从科学发展观的四个方面的内容到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都为我们对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描绘了一幅清晰可见的蓝图。因此,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可以说都是在为未来的共产主义奠定基础,所以,谈到治国理政,我们须臾不可或缺的就是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论,时刻必须牢记的是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只要将这三个方面的内容都融会贯通,那么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对于我们来说,就既不是高深莫测的,也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非常清晰可见且触手可及的。鉴于以上认识,下面我们拟就国家治理的灵魂、根本和基础作简要的论述,以期对我国的治国理政有所裨益。

一、科学发展观是治国之魂

科学发展观这一概念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来的,她的提出,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作为对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对国内和国外各种各样的非科学发展模式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崭新的理论体系,首先是一种开放的理论体系,因为她不仅适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也同样适用于国外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她充分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因此其普世价值是不言自明的,因此,要想实现全球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和包容性增长,首先必须推崇科学发展观并将其落实到治国理政的实践当中,方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其次科学发展观还是一种发展的理论体系,因为她不仅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级阶段,就是到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即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也同样可以适用。因为科学发展观所涉及的四大内容都是未来的共产主义所必需具备的。首先,发展是第一要务,到共产主义仍然适用。因为,即使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以后,也不能不劳动,不工作,而只知道坐享其成,坐吃山空,这是因为到了共产主义也同样存在吃穿住行、冷暖安危、生老病死的现实问题,只有把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才能满足整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做到幸福的生活、快乐的成长。其次,以人为本是核心,到共产主义社会仍然适用。因为,共产主义是以人类为本位的社会,要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须继续将人作为这个世界的主体,必须继续让人活得有尊严,活得有价值,从而实现一切为了人,一切为了一切人,让所有的公民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正如法国的佩鲁所指出的,社会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一切人和完整人的解放。”再次,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到共产主义社会也同样需要。因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以后,同样需要安顺协调。如果不顾社会物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乱捕滥捉、乱砍滥伐,乱挖滥采,那么,共产主义社会的存在就会面临极大的威胁,所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同样是共产主义的基本要求。这是因为“循环经济是当今世界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最佳途径。在我国,大力倡导和发展循环经济,是用发展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选择,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最后,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到共产主义也同样需要。这是因为,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地道的“地球村”,在这个“天下一家”、“民胞物与”的大家庭,同样还需要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公众利益和社会成员的需要,只有搞好统筹兼顾,才能真正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想状态,从而更好地满足共产主义社会大家庭每一个成员的需要,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连续与稳定,使其更具科学与合理。因此,科学发展观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的总结和概括,无疑是我们治国理政的灵魂。她们仅对当代中国与世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就是对于未来的中国与世界也同样意义深远与非凡。如果离开了这一灵魂,我们将失去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所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仍然要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这是因为法律虽然代表着正义,但它并不能代表真理。法律只是也只能是治国的手段,治国的工具,而不是治国的目的。依法治国必须也只能是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崇高的目标。所以,提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都必须建立在科学治国、科学执政、科学行政的理念之上,只有如此,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才有其存在的条件和土壤。这是以“常识”、“常理”、“常情”完全可以解释的。因为常识、常理、常情是人民意志的最基本反映与诉求,“在任何社会中,常识、常理、常情都是得到普通民众最广泛认同的是非观、价值观,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然形成以指导自己行为的基本准则,它自然是人民意志最基本的��现、人民利益最起码的要求。”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离开了科学发展观这一灵魂,离开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那么我们所制定的法律的性质就很难把握,想取得以良法保证善治的理想就很难达到,甚至会适得其反。总而言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我们只有永远高举科学发展观的大旗,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才能保证我国的法治建设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从而通过法治手段,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目的,以致于在这一基础之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的实现打下良好的基础。

职是之故,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她的存在不仅宣告了一切非科学发展的模式是为人类所不允许的,同时也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建设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思想基础。因为,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这一远见卓识不仅为我国的社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道路,更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照亮了前进的征程。如果说“发展是硬道理”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和平是软道理”也同样可以成立。因为,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已充分证明了这一论断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尽管在世界多极化、全球一体化的当今世界各国,其各自发展的道路有所不同,但是和平与发展作为这个世界的两大主题,永远也不会过时,即使到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两个方面的主题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基础。因此,搞好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提倡统筹兼顾,其深远的意义是其他任何发展的理论都无与伦比的。这就是笔者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治国理政的灵魂的原因之所在。历史会告诉未来,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科学发展观的旗帜永远是一面永远不倒的旗帜。只要我们精心地去维护她、呵护她,她给人类所带来的正能量足以让其他一切理论黯然失色。这就是我们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具备的理论素养。如若不然,我们党就会在未来的国家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迷失自己的方向。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因此,对于我们党所确立的这一治国、治世的思想,必须倍加珍惜,而不能对之持有任何妄自菲薄、玩世不恭的态度。只要我们永远高举这一旗帜,我们党和国家就永远会充满蓬勃发展的生命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才不会陷入空谈。如若不然,其后果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所以,无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风云变幻、变化莫测,只要我们永远高举科学发展观这一大旗,并将其作为我们治国、治世的活的灵魂,我们这个国家,我们这个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天堂。

二、和谐社会是治国之本

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治国方略,她是胡锦涛总书记在总结古今中外的治国、治世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终极真理。她的基本内容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解释:“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何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于这一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由此可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之所在。

和谐观是人类对和谐现象的根本看法和总的观点。和谐诉求乃是人类社会一切文明成果的共同基因,无论东方文明还是西方文明,一切文明成果都是对和谐基因的复制和广延。人类一切活动的原始动因者是单纯,不过是寻求一定意义上的简单和谐,比如生产活动都是为了寻求供给与需求的和谐,文化活动都是为了寻求思想与行动的和谐。人们一路走来,创造了许多事物,也步入了许多迷宫,于是就成了回不来的人。20世纪后半期以来,人类已达成“和平与发展”的政治共识,“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共识,“重构精神家园”的文化共识,这标志着人类在回不来的路上已经觉醒,21世纪将是和谐文化风行全球的新世纪。因此,我们只有在全面建设和谐文化的征途上,真正地弄清其本源和精髓,才能让世界上所有的文明成果找到其源头和归宿,所以无论是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只有建立在和谐文化的基础上,我们才算真正地认识了文化的本质与核心。如若不然,离开了和谐文化这一根本,任何文化的存在都是零碎的和片面的,都是不值得一提甚至是应当消融的。因此,在当代各国文化之中,和谐文化应当成为我们这个世界文化的主旨与主宰。

我们知道,世界的根本实体,即世界的本体,乃是天上人间、肉体灵魂的最终根据。世界的本体来源于和谐,和谐是这个世界的本真。如果这个最终根据是流变不居的,抑或变化无常的,那么我们就再也没有安身立命的精神归依了。所以“天不变,道亦不变”,不但满足了合规律性的要求,也满足了合目的性的要求,我们是可以对它给以充分肯定的。正如前文所述,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是一个充分和谐的社会,因此,和谐不仅是世界的本质,更是世界的归宿。所以人类社会要想实现最理想的状态,只有达成和谐并锁定和谐,才能最终将人类社会升华到一个最完美的境界。因此,和谐,只有和谐,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唯一正确方向,她是任何一种精神和理论都无法取代的。这也是和谐之所以值得珍惜和推崇的最终根据之所在。

人类之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人类本能,它不受阶级性、民族性、功利性的限制,极左路线以阶级论否定人性论是完全错误的,一切为了人,为了一切人的人性原则,乃是任何社会形态都必须共同遵循的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是最起码的原则,又是最高的原则,离开了这个原则,一切说教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正如毕达哥拉斯所言:“人是万物的尺度。”因此,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是对人类之爱的最终总结与概括,充分揭示了人性论的正确性。这是因为,人性作为人�所以成为人的根本属性,它不受任何阶级、国家形态的局限,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实现人的尊严,人的价值,也才会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人类实现“和谐世界”须臾不可缺少的定在。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的角度来考察,社会的发展方向表现为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愚到智、由弱到强、由乱到治,但说到底是由不和谐到比较和谐,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充分和谐。因此,和谐不仅是世界的本质,也是世界的归宿。任何人既无法阻拦社会的这一发展规律,也无法改变社会的这一发展规律,而只有遵循社会的这一发展规律,才是人间正道。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也曾有过和谐的理论和精神问世,但由于其社会制度的原因所致,其和谐的思想不可能得以实现的,而只能是一种幻想。而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其制度所决定,她不仅为和谐理论的存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治基础,也为和谐社会的存在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因此,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为和谐社会理论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基础,而且这一现实基础是不可逆转的。因此,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将会为和谐世界的实现铺平前进的道路。

从和谐的价值来说,和谐乃科学之真。从本体论角度讲,“世界统一于和谐”,这是世界的根本真象和终极原因。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自身,须臾不可或缺的是和谐,如果离开了和谐,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将会陷入灭顶之灾,世界万物将会由此变得荡然无存,此其一。其二,和谐乃是道德之善。因为和谐是一切道德价值的共同源泉,是判断善恶、对错、正邪的最终根据。如果离开了和谐,我们这个社会将变得没有任何社会准则可言,人们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将在社会道德沦丧的基础上最终将这个社会彻底予以毁灭。其三,和谐乃艺术之美。美的内涵就是艺术化,而最高最大的美不过是体与用、神与形、存在者与存在性、此在与彼在融为一体的和谐之美,离开了和谐就没有艺术之美,离开了和谐也没有生活之美。和谐是美的源泉和最终根据。所以,和谐将真、善、美集于一身,乃是一切价值的源泉和根据,它开物成务,独立不改,道济天下,继往开来。

在当今世界,战争,动乱,分裂,生态失衡,臭氧破坏,资源匮乏,经济壁垒,经济过热,经济萧条,通货膨胀,市场疲软,两极分化等等,各种不和谐现象长期困扰着人类,使人类成了回不来的人。人类有太多太多的理由呼唤和谐,锁定和谐,研究和谐,保持和谐,达成和谐和回到和谐。如果离开了和谐这个主题,这个世界不仅不会变成人间的天堂,而只会变成人间的地狱。要想使我们这个世界永远充满爱心、充满温暖、充满人情味,锁定和谐和回到和谐是我们必须为之奋斗的力量源泉,也是人人必须遵从的行为法则。职是之故,任何人要想改变这一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其结果只能是人类在革命的泥潭、战争的漩涡、恐怖的阴影中越陷越深,以致将整个世界推向无边的灾难之中。因此,和谐不仅能够消除隔阂、化解仇恨、解决争端,更能够拯救世界,拯救人类,拯救地球。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回避、同时也无法否定的现实。

因此,对和谐世界的呼唤,不论对于任何阶级、任何国家、任何人都毫不例外。只有当这个世界达到了充分和谐之时,人类才会告别一切烦恼、痛苦和灾难,才能最终走向幸福安康的彼岸。因此,和谐不仅是兴国、兴世之本,也是治国、治世之本,我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能忘记她给人类所带来的恩泽。如果谁违反了和谐这一自然现象,谁就会有麻烦,就会自取其辱,甚至自取灭亡。

当今的中国正在进行前所未有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当建立在何种新的政治观之上?我们认为,这种新政治观的基础除了和谐,别无其他捷径可走。因为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中国共产党作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要想带领中国人民走上幸福安康的通途,已断然不能继续采用毛泽东的革命路线,这是因为,革命意味着流血牺牲,意味着手足相残,意味着家庭分裂,意味着暴力镇压,意味着政权更替,将其作为一种手段,意味着苦难,将其作为一种目的,则意味着灾难。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已取得辉煌成就的经济体制改革还是即将开启的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都注定必须走和谐社会的正道才是我们的唯一选择,如果继续采用革命的手段作为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的手段,那么我们的人民所面临的只能是眼泪、是流血,而决不会有任何幸福可言。而和谐则意味着和平、意味着和睦、意味着和气、意味着和美,意味着和顺,意味着和鸣,她不仅能使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能够和谐相处,也可使国家与国家之间和平共处,其巨大的包容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因此,在我国新一轮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帷幕即将拉开之际,作为执政党需要的是运用和谐的手段和理论来构筑和主宰中国未来的命运,而革命的精神和理论早已应当自动地退出历史的舞台且为世人所不齿。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人民,才会有希望,才会有前途,才会有明天。

总而言之,中国需要和谐,世界需要和谐,人类需要和谐,我们的子孙后代更加需要和谐。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作为中国梦的底色,无论到什么时候,我们都必须坚守这一人类的精神家园。尤其是在治国理政方面,更应该懂得以和谐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冲突,解决社会问题,拯救社会危机,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唯有如此,我们这个国家才有希望的未来,我们这个世界才有美好的明天!

三、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治国之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规定告诉我们,无论是党、国家亦或政府都没有自身的权力,其一切权力均来自于人民,所以无论是党、是国家还是政府,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没有欺压人民的权力,因此,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体,作为国家的主人,才是国家权力的最高代表和真正拥有者。一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我们都必须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的教导,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真正将人民放在我们心中的最高位置,要使“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明白,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上,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与他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来。”鉴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每一个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言,我们所从事的一切工作都务必服从于人民的意志,必须以人民的意志为转移,切不可将个人的意志凌架于人民的意志之上。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2009年“七一”讲话中所要求的那样:“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从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讲话当中, 我们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一个人民领袖对人民的深情厚爱,其讲话所反映出来的基本理念,不仅反映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同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统治观念的彻底决裂。这就是作为国家统治者,不是要求人民将自己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而是要将人民放在自己心中的最高位置。只有这样,作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才能带领全体中国人民不断地走向复兴,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我们为什么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将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这是因为,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国家与政府的一切权力均来自于人民,即“权自法授”,所以党是人民的党,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军队是人民的军队,在任何时侯,我们都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正如电视连续剧《江山》一剧的主题歌所唱:“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共产党生命的源泉。”因此,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无论是党、国家与政府,如果离开了人民,终将一事无成。我们应当且必须知道,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党、国家与政府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都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因此,人民的利益就是党、国家与政府的利益之所在,这也是我们党和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政党与国家的本质区别之所在。我们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讲党性,其根本就在于其人民性,如果离开了人民性,党性就会泯灭,就会成为一纸空谈,人民的利益就根本无从谈起,所以,只有将人民性作为党性的灵魂和核心,我们所从事的一切工作才有真正的基础,才有真正的落脚点。如果不弄清这一点,我们就有可能走到人民的对立面,从而成为人民的千古罪人。我们应当时刻牢记且明白,我们的党是服务型政党,我们的政府是服务型政府,我们的一切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只有老老实实为人民打工的义务,没有欺压人民的权力。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群众立场是决定我们党的性质的根本政治问题。我们党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首先是因为我们党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而不是站在个人、少数人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一个人、某一部分人利益,是决定人心向背、事业成败的关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没有超越于法律之外和凌架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因此,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主要任务,只有将这一工作完全、彻底地做好,才不会辜负人民的殷切期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加强党的领导是以完善党的领导为前提,而完善党的领导必须以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党只有把人民赋予的一切工作都做好了,才是真正地体现了党的本色,而不是党去包办代替一切。正如习近平强调,“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所要做的根本工作,就是应当做好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成为国家治理的主体,而不是将人民作为国家治理的对象,使其成为国家治理的客体,从而实现由“主权在君”到“主权在民”、由“治民”到“民治”的历史性转变。这不仅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与封建主义国家最本质的区别之所在。因此,牢牢记住这一点,不仅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与本质,也是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是相一致的。

职是之故,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始终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应当成为我们治国理政的铁的法则。任何党的干部和组织,都没有凌架于人民之上的权力。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地认识到公民与公仆的关系并应当始终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如果要谈论公民与公仆谁更大,依据逻辑推论,当然是公民大于公仆。这是因为,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公仆是人民的仆人,仆人要听主人的话,这无论在哪种意义上都是说得通的。所以,作为我们的党员干部,要清醒地知道,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我们的权力应当为谁服务?正如前文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因此,任何党员和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手中所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才是我们应当做的。如若不然,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的私有财产,甚至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牟取个人私利的资本,那么这样的公仆迟早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因为我们的党是人民的党,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如果离开了人民这一根基,我们所做的一切终将一事无成。所以,无论是哪一级党员干部,都应当唯人民的利益至上,始终将人民放在自己心目中的最高位置,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将人民作为自己的奴仆,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将自己放在人民心目中的最高位置。果真如此,我们的党就会有蜕化变质的危险。因此,“我们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14]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语重心长的讲话无疑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始终不渝地遵循的行为准则。只有真正地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永远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信任,做好人民的公仆,从而不负于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不负于我们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

然而,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有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视人民的主体地位,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依法办事,践踏人民的尊严,制造了诸多令人震惊的冤假错案,诸如湖南滕兴善案、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赵作海案、河北聂树斌案、云南杜培武案,等等,这些冤假错案都是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人民授予的权力反过来残害老百姓的最典型、也是最极端的表现,所以我们必须对冤假错案持零容忍的态度,充分尊重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力,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立党为公,司法为民,视人民如同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用来为人民服务,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地增加人民的福祉,将我国真正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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